某研究生问: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的课程目标中,有这样一段叙述:高中地理课程的总体目标是要求学生初步掌握地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获得地理基本技能,发展地理思维能力,初步掌握学习和探究地理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手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树立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其中,学习和探究地理问题的基本技术手段主要包含什么?它与地理基本技能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答:
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中提到了“技能”和“技术”。学术界对这两个术语的解释不统一。
我们可以做的是,通读课程标准,看课程标准编写者所指的“技能”和“技术”是什么。
课程标准多次出现了“技术”一词,课程基本理念中就出现了三次,课程设计思路中也多次出现。
比如,课程设计思路中写到,选修模块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各个层面。显然,设计思路中的“技术”指的是选修7“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也就是“3S”。 因此,总目标中的“技术”也可以理解为地理信息技术。
什么是“技能”呢?通过阅读三维目标知道,这些就是课程标准要求的技能:学会独立或合作进行地理观测、地理实验、地理调查等基本技能;掌握阅读、分析、运用地图、地理图表和地理数据的技能。 我们可以这样来区别文中的“技术”和“技能”,“技术”指的是地理信息技术,“技能”是指包括地理信息技术在内的各种技能,使用“技能”一词时没有强调“地理信息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