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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生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卷考试说明》课题组独家权威解读
2007山东高考考试说明
文 综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山东卷)文科综合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共由“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题型示例”和“参考试卷及参考答案”等五部分内容构成。这个《说明》与过去传统的全国普通高考“文科综合能力测试”相比,在许多方面均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重要变化,现择要解读、说明如下。
一、命题指导思想
《说明》中的“命题指导思想”,共包含5条基本内容。它从宏观上对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价值取向,以及命题遵循的基本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
在本《说明》的“命题指导思想”中,首先即明确指出,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山东卷)“文科综合”科目考试的命题依据是“教育部制定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尽管2007年高考我省将完全采取自主命题,但并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放手“另行一套”,而是必须要与教育部制定的“新课程标准考试大纲”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紧密地统一在一起。鉴于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全部是根据普通高中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来制定的,所以,未来的高考命题在实质上仍然会高度体现和落实新课程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这一点,在“命题指导思想”的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得到了非常明晰的体现。
“山东卷”文综《考试说明》的“命题指导思想”第2条是这样规定的:“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既注意体现共同基础性,也注意体现多样选择性,注重考查考生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里,有下列两点是我们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强调了试题的基本取向,即“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而且这里所说占“主导”地位的“能力测试”,又特别强调注重考生在“双基”掌握基础之上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鉴于高中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突出了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的“选择性”。所以,在《说明》的“指导思想”中,这里也特意做了相应的规定,即:试卷在注意体现共同基础性的前提下,“也注意体现多样选择性”,为学生个性化的自主发展提供必要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在文综命题的价值取向方面,这与素质教育的追求和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基本精神都是完全一致的。
“命题指导思想”第3条规定:“命题不拘泥于不同版本教科书的具体表述,重视‘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在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中,在教科书选用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变化,就是:各学科的教科书除了“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