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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组合
原方案:语文、数学、英语为必考科目,普通类考生指定选考科目为综合,另外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英语(2)中选考至少一门,体育类考生为3+综合+体育术科,艺术类考生则考3+历史+美术或音乐术科。
新方案: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选考科目中取消英语(2)。
解读: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考生可选择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或音乐、美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高校选考科目确定
原方案:高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招生计划不划分文理区别。
新方案:高校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
解读:普通高校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的组合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合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需要加考外语口语的专业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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